就業條件取消 擴大照顧範圍
上述政策實施數年來,很多人發現一個問題,就是「就業的認定很困難,標準很難訂」。簡慧娟舉例,像由於工作、賺錢的形式很多樣化,就業標準就很難有明確定義,另有孩子是父母雙方都就業,由阿公、阿嬤照顧,因沒有受訓,導致無法請領育兒津貼、托育津貼。因為這些原因,約有12萬的孩子沒有受到政府補貼照顧。新制政策將父母就業條件取消,擴大照顧範圍,這12萬孩子家庭也就得以加入請領育兒津貼行列。同時為符合社會公平原則,持續設定排富條件與資源不重複,期待將有限資源做最大效益運用。
過去調查發現,育兒經濟負擔要落在家戶可支配所得10%-15%,民眾才有意願生養小孩。不可否認,孩子托育費用通常比家人自己帶小孩高,為了讓托育費用落在家戶可支配所得10%-15%,衛生福利部參考民眾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將托育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條件領取6,000元至1萬元不等的托育費用大幅減輕家長托育、育兒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