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進中醫藥永續發展政策方面,《中醫藥發展法》規定,每5年需訂定中醫藥發展計畫,保障財政與行政資源,設置中醫藥研究基金、廣籌財源挹注、使中醫藥研究量能永續成長,並提升實證醫學研發成果,轉化成中醫藥發展應用。另一方面,對於推動中醫藥研究發展、鼓勵中藥製劑之創新、開發及中藥藥用植物種植等,也可提供適當之獎勵或補助。
在完善中醫藥醫療及照護服務方面,重點在於強化中醫藥對全民健康照護之功能及角色,提升中醫醫療可近性與醫療品質,且發展具中醫特色之預防醫學、居家醫療、中西醫合作及中醫多元醫療服務等,進而促進中醫醫療利用與發展。
在提升中藥品質管理及產業發展方面,將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共同合作發展國內中藥藥用植物種植,並提供獎勵與土地租期保障;另加強中藥上市後監測措施,並公布執行結果,以完善中藥品質管理規範,讓中藥品質更提升。
在精進中醫藥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方面,將建置國家中醫藥知識庫、發展中醫藥實證醫學,並促進中醫藥創新與研究發展、加強國際交流。同時也致力保存中醫藥傳統技藝、知識,讓傳統與現代兼容並蓄發展,使中醫醫事人力規劃,中醫藥科技研究人才培育等制度更趨完善,並普及國民中醫藥知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