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新制評估面向增加,各類的長照失能者也納入長照服務對象;長照失能等級原本只分成輕、中、重3級,改為8級,更能真實反映長照使用者的實際情況,核定時,也能提供更適切的服務額度、內容,滿足不同失能程度的照顧需要。
第四,為建立單一窗口並採「整合」特約方式,透過長照專責單位,不僅讓民眾有專屬服務窗口,也簡化服務單位簽約與核銷費用作業,大幅提升行政效率;同時推動「一站式的長照服務平臺」,建置長照實體A級據點,讓民眾看的到、找的到、用的到長照服務。
林金立指出,過去民眾可能只知道依評估等級可擁有多少小時的居家服務,至於其他例如一個人額度有多少、不同資源如何轉換等就顯得非常複雜,導致許多民眾只使用單一服務,不知如何做資源整合。新制實施後,使用者若用了7,000元額度,很容易理解還剩多少額度可供使用,對於所有權益、可用資源就會非常清楚,因為以服務項目為主,服務提供者計算服務費用相對也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