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實施的長照2.0包含17項服務項目,社團法人臺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表示,「長照2.0的給付、支付新制,好處是整合性高,個案使用多項服務的比例變高,由於服務計價方式重整,服務資源與價錢的轉換與計算變得更容易,資訊更明確,也更透明。」談到長照2.0給付、支付新制,他語氣充滿肯定。
長照給付新制 4大特色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專門委員陳淑芬,從長照1.0就參與政策的規劃及推動,直到推行長照2.0,她見證長照政策改革,化繁為簡、對症下藥、全面落實就是最優質的長照服務。陳淑芬說明臺中市為推展長照業務,自2018年1月1日完成跨單位整合,與長照給付新制推行時間一致,因此在推動及執行更具優勢,布建各項長照資源也相對多。她進一步分享長照給付新制包括4大特色:
第一,新制將原有的17項長照服務,整合為「照顧及專業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及「喘息服務」等4類給付。以臺中市政府為例,由長照中心照管專員評估後派案給A單位個案管理員,針對個案所需的長照需求量身打造照顧計畫,再由特約服務單位提供長照服務,讓長照服務更專業多元,也更符合民眾需求。
第二,打破過往按時計價,採定額給付:包括個人額度及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服務是以照顧組合為給付支付單位,可鼓勵跨專業間的合作,民眾便能獲得更完整、適切的長照服務。
第三,新制評估面向增加,各類的長照失能者也納入長照服務對象;長照失能等級原本只分成輕、中、重3級,改為8級,更能真實反映長照使用者的實際情況,核定時,也能提供更適切的服務額度、內容,滿足不同失能程度的照顧需要。
第四,為建立單一窗口並採「整合」特約方式,透過長照專責單位,不僅讓民眾有專屬服務窗口,也簡化服務單位簽約與核銷費用作業,大幅提升行政效率;同時推動「一站式的長照服務平臺」,建置長照實體A級據點,讓民眾看的到、找的到、用的到長照服務。
林金立指出,過去民眾可能只知道依評估等級可擁有多少小時的居家服務,至於其他例如一個人額度有多少、不同資源如何轉換等就顯得非常複雜,導致許多民眾只使用單一服務,不知如何做資源整合。新制實施後,使用者若用了7,000元額度,很容易理解還剩多少額度可供使用,對於所有權益、可用資源就會非常清楚,因為以服務項目為主,服務提供者計算服務費用相對也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