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防治20年足跡
20年前,我國打破「法不入家門」的傳統觀念,成為亞洲第一個施行《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國家,這一路走過了20年,期間藉由政府及民間團體的大力倡導,家庭暴力逐漸成為被大家所關注及重視的問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的成立,讓家庭暴力被害人有了正式的求助管道,政府應提供緊急救援、診療驗傷、庇護安置、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業服務、住宅輔導等多種服務,讓家暴被害人得以復原及自立。除此之外,透過警察、醫療、社工、司法及教育等網絡成員間的分工合作,進一步組織起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對遭受致命危險的被害人提供人身安全維護,並預防加害人再犯,避免遺憾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