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
公告修正「化粧品含有醫療或毒劇藥品基準中染髮劑成分」,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原持有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染髮劑),辦理許可證變更及市售品處理相關事宜如下:
一、107年12月31日(含)前製造之產品,得於原記載之保存期限內繼續販售至保存期限屆至為止。
二、原登記主成分不符合修正後使用規定者,應於107年12月31日(含)前向本部辦理許可證成分變更登記或繳銷許可證。
三、原登記主成分或其種類(氧化性或非氧化性)未列於修正後基準者,倘符合 歐盟、美國及日本等三個國家地區,任何其中一個國家地區官方已公告(以 生效日為準)之使用基準者,得免向本部申請變更。
01/01
公告訂定「染髮劑之標籤、仿單或包裝應加刊使用注意事項」,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凡持有含藥化粧品許可證(染髮劑)者,應自行依本次公告事項修訂標籤、仿單或包裝之注意事項內容,得免向本部申請變更。
01/02
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108年1月2日生效。增列AMB-FUBINACA、Cl-Alpha-PVP、卡痛(Kratom)及N-Ethylhexedrone(NEH)等4項新興影響精神物質為第三級管制藥品,及增列Chlorodimethylcathinone (CDMC)為第四級管制藥品,以加強其科學使用之流向管理。
01/02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之病人照護與衛教計畫」。
01/04
公告修正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及延期繳納辦法第3條及第5條,增訂年滿65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被保險人申請分期繳納保費,不受所得之限制,且前三期每期應繳納金額得依序以首三個月欠繳之保險費計算。
01/04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
01/04
公告修訂「108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特殊醫療服務計畫」。
01/07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中醫癌症患者加強照護整合方案」。
01/09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孕產婦全程照護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01/09
公告「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
01/15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
01/15
公告「108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
01/15
公告「108年度提升離島地區基層照護服務計畫」。
01/15
公告108年1、2、3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臺灣地區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上限。
01/17
公告訂定「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要點如下:
一、膠囊及錠狀健康食品,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注意事項」中加註下列事項:
(一) 「本產品非藥品,供保健用,罹病者仍需就醫。」字樣。
(二) 「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勿過量。」字樣。
二、 膠囊及錠狀以外健康食品,應於其容器或包裝上之「注意事項」中加註下列事項:「本產品供保健用,請依建議攝取量食用。」字樣。
三、前二點加註事項字體應與底色加以區別。
01/17
公告廢止本部106年12月29日衛授食字第1061303745號公告之「健康食品應加標示事項」。
01/17
公告訂定「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
01/17
公告廢止本部104年6月9日部授食字第1041301610號公告之「健康食品應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明顯標示保健功效之相關成分含量」。
01/17
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急診品質提升方案」。
01/21
公告「108年全民健康保險牙醫門診總額弱勢鄉鎮提升醫療可近性獎勵計畫」。
01/23
農曆春節前,本部蘇政務次長麗瓊、社會及家庭署簡署長慧娟陪同蘇院長貞昌前往宜蘭幸夫愛兒園致贈加菜金,表達對院童及工作同仁的關懷,更呼籲社會各界共同關懷兒少,並藉由中央與地方一體運作,提升兒少福祉。
01/23
本部蘇政務次長麗瓊訪視天主教白永恩神父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宜蘭縣私立聖方濟老人長照中心、宜蘭縣私立蘭陽仁愛之家、天主教靈醫修女會附設宜蘭縣私立瑪利亞老人長照中心等3所老人福利機構,與長輩及工作人員提前歡慶農曆春節,同時致贈加菜金,關懷機構長輩。
01/23
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訪問團一行5人拜會本部陳部長時中,就我衛生醫療之成就、國際合作及推動參與WHA相關議題進行交流。
01/25
菲律賓前衛生部長Dr. Enrique Tangonan Ona夫婦拜會本部,由本部何政務次長啟功代表接見,雙方就我國健保制度與新南向政策等議題進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