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小孩的保母有加入政府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嗎?」「什麼叫準公共托育服務?」最近,許多家有0-2歲嬰幼兒的家長都在討論這問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署長簡慧娟指出,準公共托育服務的目標,希望透過政府與符合條件的托嬰中心及保母簽約合作,引導家長選擇優質托育服務,同時也提高補助金額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藉此吸引更多家長送托,讓保母收托與收入得以穩定,以服務創造價值的良性循環。
0-2歲托育政策 分托育、育兒兩主軸
簡慧娟指出,目前0-2歲托育政策主要分為兩大主軸,第一是在家外照顧的托育補助,指的是家長將小孩送到托嬰中心,或是請保母照顧小孩,新政策的制定,期待創造更友善托育環境。第二部份則是針對家內照顧的育兒津貼,減輕家庭育兒負擔。
衛生福利部從2008年開始實施托育補助,2011年開始推行育兒津貼,2012年托育津貼有些變動,2018年整合這些津貼補助。簡慧娟解釋,現在施行的政策唯一的變革是將家內照顧性質的原親屬托育補助轉型為領取2,500元育兒津貼。
舊制與新制差異的部分為幼兒送托與政府簽約之私立托嬰中心及合格登記保母,可請領每月6,000元的托育補助,如托嬰中心或保母未與政府簽約合作,則領取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另外,自行照顧部分,不再有父母一方未就業或受訓過的親友照顧之限制,只要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未正在領取育嬰留停津貼及托育補助者,均可領取每月2,500元的育兒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