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能玩 才是真正「共融」
「共融遊戲場的概念是Play for All,所有人都能玩,遊具設計就得滿足所有人,連能力最低、對環境需求最高的身障族群都能玩,才是真正的共融。」周淑菁指出,「共融」不單指硬體,也是一種觀念,這並不是說身障兒遊戲場必須另闢專區,而是要讓身心障礙、視障與一般小孩,甚至連家長、老人等族群都能「一起玩」。
不過若將「共融」遊具設置在沙坑中間,又用圍欄框起來,或者到達遊戲場的無障礙坡道坡度太陡,便可能將坐輪椅的孩子阻絕在外,設置共融遊具的美意也會大打折扣。
周淑菁也觀察到,小孩一起玩樂,會偷偷觀察對方,學習與對方互動,為對方想,找尋可以一起玩的方法,無形中就學到尊重、平等價值。
*共融式遊樂設施設計7項原則 *
1.公平(be fair) 遊戲場應能促進所有人(含失能者) 公平使用。
2.融合(be inclusive) 排除空間障礙,使空間可供不同人使用。
3.聰明(be smart) 創造簡單、直覺性的空間,幫助人們從 遊戲獲得成長。
4.獨立(be independent) 設計一個促進獨立探索和參與的環境。
5.安全(be safe) 遵循安全規範,並保障參與者情感與精神安全。
6.積極(be active) 提供促進社會互動、合作與身體能力的活動。
7.舒適(be comfortable) 符合社群與使用者的多樣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