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病人自主權利法》等專法陸續施行,民眾善終權益因而獲得更多保障,賴允亮對此深表肯定。他認為,每個人因各自境遇、家庭背景不同,對「善終」的定義也就有所差異,面對各自差異,安寧療護從業人員就得花許多時間摸索、思考其中不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病人自主權利法》正式實施後,安寧療護專業團隊「會比過去更有方向」,也較了解如何減輕患者痛苦。
以《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為例,根據條文,民眾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抉擇意願書」(DNR, Do Not Resuscitate)等文件後,臨終時便可選擇放棄急救而自然離開人世,「不會因侵犯性搶救而延長死亡過程,或導致痛苦延長」。不過賴允亮也解釋,臨終放棄急救雖然只是安寧緩和醫療的一環,但走到這一步很不容易,這是許多人努力20年的重要成果。
目前我國的安寧緩和醫療品質已受國際社會的肯定,根據2015年《經濟學人》雜誌(EIU)公布能夠代表安寧緩和醫療品質的死亡品質(quality of death)指數報告,在80個國家當中,我國排名第六,為亞洲之冠。根據2019年9月國內最新統計數據,臺灣有61.4%的癌症病友在死亡前一年曾接受安寧療護服務,代表安寧療護觀念已日漸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