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藥物或酒精的濫用、嚴重的身體疾病、慢性疼痛和經濟與生活壓力等問題,都是常見的自殺原因,而不少情況是當生活發生重大變化,或是長時間受到各種壓力、負面情緒的影響,在不知道該如何解決、應對下,產生以結束生命來結束困擾的衝動念頭,如果當下有人能及時伸出援手、表達關懷之意,或是當事人懂得尋求支持與協助,有很大機會可以避免不可逆的憾事發生。
政府民間攜手合作 讓生命跨越幽谷
自殺不是特定疾病,而是因多重原因造成的行為後果,且所產生的影響擴及個人、家庭與社會,因此是世界各國都相當重視的公共衛生與社會議題。臺灣政府與民間相關團體,花了多年的時間,參照國內外的實證經驗與實務需求,共同研擬自殺防治策略,並在2019年6月19日公布施行《自殺防治法》。
心口司司長諶立中解釋,自殺防治必須有法規可依據,如此一來,當任何人發現周圍有人企圖自殺時,便可以立即通報主管機關,以利由專人協助關懷輔導,像是2020年累計的通報量為4萬多人次,而關懷訪視更高達28萬多人次,過程當中如果發現個案需要心理諮商或醫療服務時,訪視單位便會轉介或協助連結其他資源,在訪視單位積極協助的情況下無論是再企圖自殺人數,或是再自殺死亡人數都因而呈現降低的趨勢。此外,明文禁止與限制傳播媒體報導教導自殺方法,或詳細描述個案之自殺方法及原因,自殺相關事件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環節,目的在於有效避免引發模仿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