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控產科六大風險
-預防生產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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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事故通報制度實施迄今已滿5年,為進一步預防與降低生產事故風險,衛福部透過歷年生產事故通報資料,參考國外作法分析歸納出常見六大高危險妊娠風險,並藉由風險控管,提升診所參與通報及風險控管正確觀念,以預防生產事故發生,改善國內孕產婦健康照護環境與品質。
 
六大高危險妊娠風險
《生產事故救濟條例》第22條規範醫療機構及助產機構應建立機構內風險事件管控與通報機制,且應於生產事故發生後的次月十日前完成具名通報,並提出預防改善方案。臺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醫師表示,與過往「臺灣病人安全通報系統」不同,生產事故通報須具名且有強制性,但其保密與不究責的精神是相同的,目的是透過共同學習,進一步降低生產事故風險。

為協助國內機構建立風險管控措施,衛福部收集國外文獻,並參考國內生產事故通報及救濟資料庫,邀集國內專家學者共同列出六大產科風險項目,分別為:一、妊娠高血壓;二、胎兒窘迫;三、植入性胎盤、前置胎盤;四、胎盤早期剝離;五、產後大出血;六、羊水栓塞、靜脈栓塞,並以此六大風險為依據,發展結構性且全面性的風險預防措施。

國內產科高風險管控疾病
˙妊娠高血壓/子癲前症
˙植入性胎盤/前置胎盤
˙胎盤早期剝離
˙羊水栓塞/靜脈栓塞
˙胎兒窘迫
˙產後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