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產檢次數 預防妊娠風險
懷孕有一定風險,孕產過程中可能會有一些不可預期的事故發生,臺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黃閔照醫師表示,35歲以上高齡生產的婦女達三成之多,隨著女性生育年齡升高,準媽媽們孕程及生產風險也隨之增加。根據過往經驗,黃閔照發現產檢過程經常發生寅吃卯糧的現象,孕期前期產檢次數超過政府補助時程建議,以至到了孕期後期36週過後,孕婦變成要自費產檢,造成生育家庭額外之經濟負擔。因此,健康署參照美國婦產科醫學會產前照護指引中「妊娠第28 週以前,每4 週產檢1 次,妊娠第28~36 週,每2 週產檢1 次,第36 週以後每週1次產檢」的產檢建議,在擴大產檢服務中,共增加4次產檢服務,分別於妊娠第8、24、30及37週,各增加1次產檢。
黃閔照表示,懷孕初期有很多不適症狀,加上少子女化的緣故,許多孕婦是第1次懷孕,若能在懷孕早期即拿到孕婦健康手冊,提供營養需求、孕期衛教等注意事項,有助穩定新手父母面對懷孕初期變化的不安。在妊娠第8週時增加1次產檢,可確認胎兒心跳,加強流產徵兆、高危險妊娠及孕期營養等衛教提早介入,降低孕婦早期流產的發生機率。
在妊娠第24週時增加1次產檢,符合美國婦產科醫學會第28週前,每4週產檢1次的建議,且能早期發現早產徵兆,降低早產人數。妊娠第30週左右會開始確認胎位及胎兒大小,若有胎位不正現象,可及早矯正。加上胎兒在此期成長速度快,為隨時了解胎兒變化,在第30週也新增1次產檢。第4次新增產檢安排在第37週,係考量孕婦於36週之後,一般會有較多關於生產的疑慮,此時適當提供生產衛教,能減少產婦及家屬不安,提高生育安全。基本上在懷孕第40週會進行最後一次產檢,但黃閔照補充說明,若產婦到了40週還沒生產,可在醫療院所協助下,經醫療專業判斷有特殊產檢需求者之專案申請2次產檢補助。此外,高危險妊娠產婦的產檢可使用健保補助,避免增加生育家庭經濟負擔。
增加超音波檢查次數 監測胎兒發育狀況
除了增加產檢次數,也增加了產檢項目,分別在第8~16週及第32週後,各提供1次超音波檢查。過往超音波檢查僅在第20週提供1次,但只有1次並無法滿足孕婦於孕期的照護,導致很多孕婦需自費進行超音波檢查。黃閔照表示,以監測胎兒發育狀況來說,3次超音波檢查的確較為合理,在整個孕期可以提供較多胎兒及產婦的資訊,讓孕期照護做得更好。
第1次超音波檢查建議在第8~16週執行,目的是要確認著床位置、胎兒數、胎兒心跳、大小測量,以及預產期。第2次超音波檢查建議在第20週前後執行,主要是檢查胎數、胎兒大小測量、心跳、胎盤位置、羊水量。第3次超音波檢查則建議第32週後執行,此時要評估胎兒生長狀況、胎兒大小測量、胎位、胎盤位置等,以決定生產方式及確認是否有其他疾病需要治療,降低妊娠及生產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