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接二連三
補助有成 喜迎新生命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文字撰寫|林恆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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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2.0」(簡稱2.0方案)自2021年推動,4年已歡喜迎接3萬1千名新生兒降生,也為國力注入新血,去(2025)年11月1日起「不孕症試管嬰兒3.0方案」(簡稱3.0方案)再加碼,以更高的補助協助有生育意願的夫妻能及早規劃並安心接受治療。
 
為鼓勵成功產下大寶的父母都能「接二連三 好孕不斷」,再生二寶、三寶,後續各胎的第1至第3次申請,補助金額也比照第1胎方式調高,故受補助者未滿39歲第2胎之第1次療程,自6萬元提高至最高15萬元。

健康署並提醒有意申請補助的夫妻們,3.0方案針對植入胚胎有所限制,依最新公告,若植入胚胎時未滿38歲,只能植入1個胚胎,若植入胚胎時已滿38歲但未滿45歲,則最多只能植入2個胚胎。若不符合上述胚胎植入數規定,將無法獲得補助。此限制是因為植入顆數與母嬰安全有關,旨在減少多胞胎風險與相關母嬰併發症。國際醫界目前以單一胚胎植入為趨勢,主要是因為「一次一胎 母嬰健康」的作法有助降低早產與妊娠糖尿病、妊娠高血壓等風險。

健康署指出,有意申請補助的夫妻,需特別留意兩項規定,一是2.0方案期間申請的補助,在3.0方案開辦後,將延續2.0方案已補助的次數計算,不會重新起算。再者3.0方案和2.0方案一樣,可依據各個療程不同的施術方式和結果給予補助,並非一定要成功懷孕才能得到補助,包括從取卵到胚胎植入、取卵後因特定因素無法進入胚胎植入療程,或是將過去冷凍的胚胎解凍進行植入,都有不同的最高補助金額,可依實際狀況進行申請。由於補助程序都是透過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線上申辦,因此有疑問需要釐清的國人一定要在接受療程前,與機構或專線詳細諮詢並確實完成申請,因為依照規定,若事後才申請將無法提供補助。

此外,針對可能影響生育機能的乳癌或血液癌癌友,衛福部亦開辦「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提供生育保存補助的協助,18歲至未滿41歲乳癌或血液癌病人,都可以得到兩次取卵或取精的補助,減輕癌友們進行生育保存療程的經濟負擔,保留未來生育希望。女性取卵療程每次補助上限7萬元,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補助上限8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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