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醫療雙法上路
為病人提供多一種醫療選擇
受訪對象|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劉越萍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醫事司、食品藥物管理署
文字撰寫|黃倩茹
話焦點
人氣(16)
當醫療科技快速推進,制度也必須同步升級,才能讓創新成果真正轉化為守護民眾健康的力量。臺灣再生醫療的發展歷程,正是一段科技、政策與公民意識交織前行的過程,面對基因治療與細胞製劑等新興技術帶來的機會與風險,如何在促進產業發展的同時,確保醫療安全與病人權益,成為制度設計的核心課題。
 
近年來新興生物科技技術發展快速,立法院於2024年6月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及《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簡稱再生醫療雙法),並於2026年1月1日正式上路。再生醫療雙法的主要目的在建構醫療執行端、製劑端和細胞製備端的完整法規管制體系,以回應實務管理需求,同時強化病患權益保障。

現行醫療機構臨床施作的再生醫療技術,屬《再生醫療法》,由衛福部醫事司主管;而再生醫療製劑(簡稱再生製劑),包括加工、製程與商品化產品,則屬《再生醫療製劑條例》,主管機關為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

再生醫療雙法具有完整的法律位階,強化原《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簡稱特管辦法)管理規範,明確規範細胞治療、基因治療等再生醫療操作,同時促進研發與臨床應用,是臺灣醫療的重要里程碑。

細胞治療落地臺灣
再生醫療指的是「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用以治療、修復或替換人體細胞、組織及器官的製劑或技術」。
再生醫療是指利用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達成治療目標的技術,為病人提供不同於傳統治療方式的新選擇。
2015年的八仙塵爆事件,是臺灣再生醫療的轉捩點。當時有數名患者全身燒燙傷面積超過80%,情況非常不樂觀,一家日本的細胞治療組織工程公司,來臺取患者皮膚,將原本僅存小面積的皮膚擴大培養再回植,不僅減少反覆自體取皮、植皮手術所帶來的痛苦,也縮短治療與住院時間,更大幅提升治癒率。

經過八仙塵爆事件,公民社會意識到「細胞治療」的需求,同年,民眾於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讓癌症免疫細胞療法的修法法案,在該年12月底前送入立法院以及加速癌症新藥的引進速度」,該提案迅速達到5,000人連署成案的門檻,由此推動制度的建立。

2018年9月,衛福部公布「特管辦法」修正條文,將國外已施行、風險性低,或已經於國內實施人體試驗累積達一定個案數,安全性可確定、成效可預期之細胞治療項目,開放使用於符合適應症之臨床治療,且限於「自體」之細胞治療技術,有助於細胞療法的生技公司與醫療機構的合作,也讓有需求的病友在國內就能合法接受治療。

因應細胞治療技術管理需求,2021年2月9日衛福部修正「特管辦法」部分規定,健全細胞治療技術法規治理環境,使細胞治療能早日運用於有需要的病人,並且透過有效管理,保證醫療安全及品質,同時促進生技研發與產業發展。
衛生福利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電話:
886-2-8590-6666
Copyright2024 衛生福利部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