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5月
5/1
為即時蒐集確診民眾與其密切接觸者資訊,簡化衛生局疫調作業流程,指揮中心啟動「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以利快速掌握密切接觸者資訊、降低疫情擴散。

5/3
蔡總統英文與本部石常務次長崇良出席台灣護理學會舉辦之111年度「國際護師節聯合慶祝大會」,活動當日播放部長致詞影片,並頒發台灣護理典範獎、傑出護理人員獎、台灣護理先驅-周美玉女士薪傳獎及服務滿25年以上資深護理人員獎共計3,579人。

5/4
為保全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再次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

5/4
行政院核定本部成立「口腔健康司」及「心理健康司」,本部陳部長時中、李政務次長麗芬、石常務次長崇良、張主任秘書兼代口腔健康司司長雍敏、心理健康司諶司長立中出席成立記者會,並邀請心理、口腔領域之專家、團體代表共同參與見證,透過組織法規修正、專責單位設置及員額編制等調整,將有助國人健康服務升級、專業專精發展及行政效能提升,並創造民眾健康服務、心理與口腔照護專業發展及政府效能提升三贏局面。

5/5
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急診品質提升方案」,自111年4月1日起生效。

5/6
臺灣美國商會魏執行長立安偕其醫療器材委員會拜會本部薛政務次長瑞元,雙方就我國醫療資源的優化、產業發展的提升以及精準醫療政策等議題進行交流。

5/6
本部社會及家庭署舉辦母親節慶祝活動「媽媽的衣櫥-我們的故事」,活動開場播放本部李政務次長麗芬預錄影片表達祝福,鼓勵媽媽們將生活焦點回歸自身需求,並呼籲民眾愛物惜物及共同分擔家務。

5/8
為保全公衛防疫量能,調整密切接觸者匡列以同住親友為原則,職場及學校採自主應變實施防疫假、停課等措施;另取消居家隔離者電子圍籬,但確診個案及居家檢疫者仍維持此措施。

5/9
即日起居家檢疫天數由10天縮短為7天,入境日為第0天,並自第8天起接續自主健康管理7天。以自宅或親友住所1人1戶為原則,如無法符合則須入住防疫旅宿完成7天檢疫。

5/11
公告訂定「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

5/12
發布訂定「供作食品容器具包裝製造使用之PET再製酯粒原料適宜性申請作業流程」。

5/12
考量近日國內COVID-19疫情急遽升溫,為避免加重醫病雙方之負擔,使醫療院所得以專注防疫,本部宣布暫緩實施111年4月8日公告修正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門診藥品、門診檢驗檢查、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並註銷原修正公告。

5/12
為維持國內病例監測及防疫採檢量能,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居家隔離/檢疫對象如快篩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即為確診。

5/12、17
為於COVID-19疫情期間以數位化工具提供民眾訊息,本部中央健康保險署LINE官方帳號服務選單新增「虛擬健保卡 民眾申請看這裡」、「視訊診療院所這裡找」及「COVID抗病毒藥清冠一號資訊」共3項專區。

5/13
為優先照顧學齡前兒童,舒緩醫院急診量,由教育部、國防部、退輔會附屬醫院及本部部立醫院等公立醫療體系,開設學齡前兒童就醫綠色通道(防疫急門診),建立兒童專用候診動線,由兒科專科醫師看診。

5/13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

5/15
為減輕民眾經濟負擔及鼓勵吸菸者戒菸,自111年5月15日起不分對象皆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

5/16
為降低 COVID-19 感染後中、重症風險,開放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力較低且病情穩定者,在接種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後,可接種第二次追加劑。

5/17
因應COVID-19確診者居家照護政策,新增照護人員津貼,包括居家護理所護理人員前往確診者家中提供急迫性護理服務、一般護理之家護理人員或照顧服務員針對機構就地安置之確診住民提供照護者,皆有津貼。

5/17
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為保全醫療量能,指揮中心再次調整COVID-19確定病例輕重症分流收治原則,醫院收治中重症、出生未滿3個月且有發燒、及經醫師評估有住院治療必要之確診者,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收治70歲以上、65-69歲獨居、懷孕36週以上、出生3-12個月且高燒(>39度)或無住院需要但不符合居家照護條件之無症狀/輕症確診者。

5/17
因應社區廣泛流行,為兼顧風險管控及維持防疫量能,調整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隔離政策,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免居家隔離,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未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維持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

5/17
公告修正「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併修正「餐飲業防疫指引」,並自即日起生效。

5/18
為降低長者染疫後之重症風險,65歲以上長者及居隔/居檢/自主防疫者快篩陽性,經醫師確認研判、達成醫病共識後,即由醫師通報確診,並可評估使用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

5/19
配合「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1年6月1日施行,依該法第12條第2項,公告訂定「跟蹤騷擾案件相對人治療性處遇計畫規範」,並自111年6月1日生效。

5/20
發布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新增診療6項、調升住院首日護理及腎臟移植費、開放表別2項、擴大安寧療護對象及增修中醫支付標準,並自111年6月1日生效。另更新DRG權重表,自同年7月1日生效。

5/22-28
第75屆世界衛生大會(WHA) 於5月22日至28日於瑞士日內瓦召開,本年我國雖未受邀參與WHA,本部仍由李政務次長麗芬率「世衛行動團」前往日內瓦,透過舉辦專業論壇、雙邊會談及參與相關周邊活動,持續深化與各國及國際組織之醫衛合作關係,向國際社會表達我國欲持續專業、務實、有貢獻參與國際衛生事務之決心。

5/25
為支援疫情非常時期護理照護第一線工作困境的問題解決,指揮中心陳指揮官時中邀請防疫應變醫院及社區照護相關護理代表座談。本部為因應照護負荷,專責病房原則上護病比維持1:5,不得超過1:7,照護津貼將依照顧人數等比例相對增加,同時將啟動專責病房Skill-Mixed照護模式,並持續透過「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匿名申訴管道,保障護理人員工作權益。

5/26
指揮中心為保全公衛防疫及PCR採檢量能,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或由醫事人員執行抗原快篩結果為陽性,不分年齡及族群,經醫事人員確認即可判為確診。

5/27
本部與科技部、經濟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依中醫藥發展法第5條規定共同擬訂中醫藥振興計畫(111-115年),於111年5月27日經行政院核定同意辦理。

5/28
為保障住宿式、社區式照顧機構人員及弱勢民眾健康,將免費提供該等機構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每人3劑,以及遊民及列冊關懷的獨居老人每人5劑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

5/10-30
本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平台於5月10日至30日間協助解決相關系統資料不足之問題:
一、5月10日改版PCR陽性證明(DVCT)。
二、5月25日改版醫師確診快篩陽性證明(DVCTQ)及接觸者隔離證明(DVCC)。
三、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DVCR)。
四、自主疫調用戶補填同住親友及下載居隔證明(PBBS)。

111年5月
財政部辦理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作業,除原有多元認證機制外,經本部爭取及共同協作,自111年5月起新增本部醫事憑證管理中心(HCA)之醫事人員憑證IC卡,亦可使用於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透過網際網路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並辦理網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