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指出,COVID-19不同以往流感或感冒,影響範圍除了常見的發燒、呼吸道感染,還可能出現倦怠、疼痛或肌肉痛、腹瀉嘔吐,有些患者甚至出現「腦霧」症狀,包括記憶力減退、認知功能異常、暈眩等,嚴重影響正常生活。
有鑑於此,在衛福部長陳時中指示下,健保署和衛福部各司署共同推動「COVID-19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以提供出現 COVID-19急性感染後徵候群相關症狀者之門、住診醫療服務、社會福利資源評估轉介及心理健康照護。
不過,許多民眾仍好奇這項計畫的內容、收案服務標準為何?除了醫療外有無其他支持系統?個案又需要負擔多少費用呢?
解除隔離日起6個月內可收案 提供整合門診服務
關於「COVID-19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收案服務標準,健保署指出,確診病人經主責醫師專業判斷仍有COVID-19急性感染後徵候群且有整合醫療需求者,解除隔離日起算6個月內可收案提供整合門診服務,解除隔離日起算3個月內可收案住院整合照護,且視病情需要,整合門診和住院模式之間可互相轉換。
針對COVID-19康復者後續整合門診就醫流程,主責醫師診察病人各科別醫療需求後,符合收案條件者將安排至鄰近診間會診,病例中也會簡述整合的科別、疾病別、處方藥品、處置、檢查類別及各項評估服務。
整合科別包括胸腔科、感染科、神經內科、心臟內科、重症醫學專科、精神科、皮膚科、復健科、中醫科或其他COVID-19急性感染後徵候群相關科別,病人接受當次跨科整合門診醫療服務後,僅需繳交一次掛號費及部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