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開心購物之餘,若不小心觸犯食藥相關規定,不僅心愛的戰利品可能被海關沒收銷毀,甚至還會面臨罰款。從國外攜帶食品、藥品、化粧品及醫療器材回國,究竟有哪些必須知道的規範呢?
買藥粧別急著掃貨 藥品入境有數量限制
止痛藥、感冒藥、腸胃益生菌等,是許多人出國購物的熱門商品,甚至經常買回來分送親朋好友。但多數人容易忽略的是,這些產品在臺灣可能以「藥品」管理。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醒,民眾攜帶藥品回國僅能供個人自用,在數量上也設有相關限制。
舉例來說,依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民眾攜帶非處方藥入境,每種最多只能帶12瓶(盒、罐、條),所有種類合計不能超過36瓶(盒、罐、條);如果是需要醫師開立處方的藥品,在沒有處方箋的情況下,攜帶量以2個月為限,若備有處方箋或證明文件,則最多可攜帶6個月的用量。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國外的藥品,可能含有臺灣列管的成分。例如,部分日本製的感冒藥含有「二氫可待因」,在臺灣屬於管制藥品,若無醫師證明而攜帶過量,可能會觸法。因此,下次購物前,記得再算一下數量,同時多加留意成分,以免誤觸法網。
日拋隱形眼鏡、OK繃是醫材! 上網轉售當心挨罰
除了藥品,許多看似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用品,像是日拋隱形眼鏡、OK繃、衛生棉條等,在臺灣都被歸類為「醫療器材」,如以便捷通關方式攜帶入境,都有數量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