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視角、看見多元
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臺灣的推動
文字撰寫、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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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議題看似很遙遠,但在你我的生命歷程中,總有幾個時間點,可能因為遺傳、意外、疾病或老化而進入障礙者的身分。過去,障礙者常被視為福利依賴者,享用國家資源卻缺乏對等的貢獻。然而,隨著「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為「誰是障礙者」帶來一種新的視角,障礙者便從「需要被救濟的人」回到「權利的主體」。
 
自主承諾履行公約 建立「臺灣模式」審查制度
2006年,聯合國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以下簡稱CRPD),並於2008年正式生效。依據聯合國網站顯示截至2022年為止,聯合國共有193個會員國,這些會員國都可以透過簽署和批准公約,成為公約的締約國。CRPD設立獨立專家委員會,透過審查締約國定期提交的報告,提出結論性意見。締約國則應於簽署公約生效後定期向聯合國提交報告,說明為履行公約所採取的相關措施。
臺灣雖然無法成為聯合國的一員,也無法將國家報告提交至聯合國進行審查,但「人權立國」是臺灣既定政策,基於對人權價值的認同和重視,並為強化我國障礙者權益保障與國際接軌,我國於2014年8月通過「CRPD施行法」,並自12月3日「國際身心障礙者日」施行,透過施行法使得CRPD保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並且建立國家報告在地審查的臺灣模式。

由於CRPD非常重視障礙者的視角與在地經驗,所以在撰寫CRPD第二次國家報告的過程中,橫跨北、中、南、東部,共辦理14場分區審查會議,皆備有同步聽打與手語翻譯,並進行網路直播,邀請在地障礙者及團體共同討論及審閱內容。針對第二次國家報告,除製作有聲書、點字版、臺灣手語版以外,首次製作易讀版並錄製易讀版有聲書,製作過程由心智障礙者擔任品管員,針對圖文進行測試並提出修正意見。CRPD的「臺灣模式」審查制度是每4年主動邀請國際人權專家至臺灣審查國家報告,由國際審查委員對我國之人權現況提出建言,最後發表結論性意見。臺灣模式不僅遵循聯合國審查機制,且更能與國際審查委員建立豐富且深度的交流對話。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邀請國際專家在地審查。
密切與障礙者代表團體合作 多元策略落實CRPD
有時根深蒂固的歧視,常見於日常生活中而不易察覺。為了全面落實障礙者權利的保障,政府首先修正歧視性規定或用詞,例如法官法、醫師法、社會工作師法等,刪除因身心障礙而限制人民領取執業執照或執行職務的規定,並將法條或要點中所涉「殘障」、「殘廢」等不當用詞修改為「身心障礙」或「失能」等,以破除刻板印象;其次,透過邀集部會、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團體共同討論後,彙編《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讓各機關在辦理會議或活動前,能夠自我檢視軟、硬體等各方面是否符合障礙者的多元性,確保其參與無礙;另外,2019年《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臺灣手語為國家語言,保障聽覺或言語障礙者使用臺灣手語參與社區權利。2020年起針對各機關CRPD業務重要推動人員,與身心障礙者合作辦理示範性教育訓練。近年各部會齊力於教育、就業、選舉、文化生活領域推展易讀概念,將複雜的資訊、艱澀難懂的文字,轉換為容易閱讀、便於理解的內容,使心智障礙者擁有更多的自主權並參與公共社會的討論,進而翻轉過去「由他人代為決定」的角色,2022年政府更製作《臺灣易讀參考指南─讓資訊易讀易懂》,協助政府部門及社會大眾瞭解如何製作易讀版本,期許在各界的努力下,提升心智障礙者的資訊近用權;並持續推動建築物、交通運輸及道路無障礙,及依障礙者需求積極增設符合輪椅使用者及視覺障礙者使用之ATM機型,讓我國無障礙環境日趨完善,身心障礙者能獨立生活、充分平等參與社會。

相對於法規修正或是發布指引,軟性、體驗式的對話途徑更能讓社會大眾認識CRPD的內涵與精神。為使社會大眾重視身心障礙者權益,我國持續以融合教育、友善校園及避免職場歧視為主軸,拍攝影片、出版專刊及錄製廣播節目,並每年辦理「金展獎」及「金鷹獎」,使社會大眾瞭解「障礙」為每個人都可能面臨的生命歷程,破除對障礙者的刻板印象。近年來,我國透過兒童繪本,邀請障礙者本人參與,傳遞「平等參與權利」的內涵,使障礙意識向下扎根,並配合世界母語日,與國立臺灣圖書館合作舉辦手語同步說故事活動,讓參與的小朋友學習手語單字,並體驗繪本中坐地排球共融遊戲。另外於第二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期間,由障礙者代表團體主導辦理創作主題展,以傳遞我國障礙者的藝術創作能量及展現我國近年來用心推廣易讀的努力成果,提高社會對「障礙文化多樣性」的認識與理解。
「藝情時光—身心障礙創作主題展」,是由障礙者代表團體主導並且由障礙者參與協作的展覽。
CRPD雖然透過條文清楚明示政府的責任與義務,但人權不是一蹴可幾,需要政府、民間及障礙者三方持續溝通與交流,才能確保所有的障礙者充分及平等享有人權。因此,邀請社會大眾一同關注障礙議題,並建立公開、透明化的臺灣模式審查機制,能讓國家在審查會議後更深刻且有建設性地檢討,進而將各地、各種聲音納入考量,做為改善及研擬身心障礙政策的重要參考方向。

從排除到欣賞 我們已經在人權的路上
CRPD帶來視角的改變,也提升整個社會對於障礙議題的重視。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成為障礙者,障礙者只是人類多樣性的一個樣貌,沒有人應該因為這些身體狀態而被剝奪為自己做決定及參與社會的權利。

如果你也認同社會本來就充滿多元樣貌的成員,當我們將目光移到社會中日常設施設備的設計,自然也會期待看見符合多元的設計。例如:記者會上的字幕,看似為聽覺障礙者的專屬服務,但或許對於正在學習中文的人(如外籍移工、新住民等)也能受益;騎樓間的無障礙坡道,看似為輪椅者所設立的,但其實攜帶大型行李的旅人也能享受它帶來的便利;資訊的易讀版本看似呼應於心智障礙者的需求,但其實新住民也能透過易讀版本瞭解社會中發生的大小事。當社會不再將障礙者的需求視為是特殊的,種種的服務也都只是為了支持社會上不同的個體參與社會,或是為自己做決定,我們因而有更多機會去體認到環境障礙被消除後,對每個人帶來的美好。你、我都是社會中的一份子,我們應該持續意識人權需要共同努力才能保障「現在擁有障礙者角色的人」及「未來將成為障礙者的人」,都能繼續行使自己原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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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
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臺灣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