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美也有期限
化粧品保存這樣看
文字撰寫、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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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化粧品,您知道它其實也有保存期限嗎?在使用化粧品的過程中,該如何妥善保存,才不會導致化粧品容易變質、劣化呢? 此外,化粧品的成分裡,經常會添加適量的防腐劑,那麼添加防腐劑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以上的疑問,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為食藥署)將一一為您解答。
 
選擇標示清晰產品 有法依循安心使用
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7條第1項第8款規定,化粧品的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或「製造日期及保存期限」或「有效期間及保存期限」。因此,消費者在選購化粧品時,可以多加留意化粧品的外包裝或容器上刊載的期限,避免購買到過期的化粧品;使用的過程中,也可以透過這個標示項目檢視產品的效期,當發現正在使用的化粧品已經過期、變質或有異味等情形,記得要立即丟棄,不要再使用。

由於化粧品種類多元,常見有液劑、粉劑、固劑等,不同劑型的化粧品保存期限也會有所不同,目前效期的訂定,是由原製造者依照所使用的原料、產品製程、產品特性等因素據以訂定,通常是透過產品加速安定性或長期安定性試驗,再依照試驗結果做為訂定產品儲存條件及保存期限的佐證,因此依據不同的結果,外包裝化粧品的保存期限標示長短也會不同,如24個月、30個月、36個月不等。

而化粧品的效期較長,為了保護產品不變質、劣化,避免微生物孳生,通常都會添加防腐劑來維護品質以保護使用者安全,衛福部公告〈化粧品防腐劑成分名稱及使用限制表〉,規範化粧品中添加防腐劑的成分及限量標準,並針對特定成分要求應刊載之注意事項。目前該表中共計有57項成分,因此,只要是依規定添加,就不需要過於擔心化粧品中的防腐劑。
 
化粧品使用「眉角」多注意 若遇問題可主動通報
選購化粧品時,民眾應留意其包裝標示是否完整,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過期的產品;此外,使用化粧品亦應保留原外包裝或說明書,以便能隨時了解產品所載之效期等相關資訊。而化粧品是用在健康肌膚上的產品,當發現肌膚出現傷口、過敏、紅腫、搔癢等症狀時,應停止使用化粧品,若在不健康的肌膚上使用化粧品,不但無法達到預期的效果,反而可能會讓肌膚狀況更糟糕!

此外,取用化粧品時要避免直接用手挖取,建議搭配使用乾淨的海綿、挖杓、棉片等小物工具,用不潔淨的雙手或小物接觸到化粧品,可能會使髒污或細菌混入其中,加速產品變質;而使用化粧品時也要避免化粧品進入眼睛,如果不慎讓化粧品進入眼睛,千萬不要搓揉,應立即用清水或溫水沖洗,如持續不適,要立即就醫診療。當化粧品不使用的時候,須存放於常溫陰涼處保存,避免高溫、陽光直射、潮濕或溫度變化劇烈的地方;家中有嬰幼兒的家長,更需注意化粧品應置於嬰幼兒無法接觸的場所,以免造成誤食或不當使用等不可預知情形的發生。

食藥署提醒民眾,在選購及使用化粧品時,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主動向食藥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進行通報,並且為增加消費者對化粧品安全使用的認知,食藥署也特別成立「TFDA化粧品安全使用粉絲團」,更多化粧品安全選用資訊可上粉絲團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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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
通報專線:02-252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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