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重開健康來
外籍居留者同享健保保障
文字撰寫|賴品瑀
受訪對象|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專門委員 盧麗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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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趨緩國境解封,國人迫不及待出國觀光旅遊充電、出國就業或進修,有意來臺就業、就學的外籍人士亦紛紛整裝出發;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稱健保署)提醒,取得「居留」資格的外籍人士,需合法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以確保及落實在臺期間面臨醫療風險的權利與義務。
 
「基於在臺灣這塊土地上長久居住的人們,共同承擔彼此的醫療風險,故全民健保並未以國籍作為唯一投保條件,而是以共同體、住民的概念,讓取得居留權的外籍人士,不分性別、年齡與種族,皆享有與本國人相同也平等的參與健保權利與義務。」健保署承保組專門委員盧麗玉說明,在臺居留的外籍人士若遇疾病、傷害、生育事故等,都享有健保保障。
在臺居留的外籍人士,皆能享有健保保障。
健保署統計,去(2022)年參加健保的外籍人士共有92.2萬人,最多的是來臺就業的受僱者82.1萬人,佔了89.1%,次之為外籍生、僑生,合計約5.3萬人,佔5.8%,以眷屬身分依附則有4.3萬人。這些外籍人士與本國民眾受同樣規範,皆是按「6類15目」身分類別規範保費計算方式,並由政府、雇主及民眾共同負擔保費。

盧麗玉說明,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條,在臺居住期間超過6個月者為居留身分,符合健保「保障長久居住住民」精神。按《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取得居留證且符合這「在臺居留滿六個月、有一定雇主之受僱者、在臺灣地區出生之新生嬰兒」三項條件之一者,便屬應參加健保的保險對象。開始投保的日期則有以下規定,受僱者於受僱當日開始投保、非受僱者則是在臺連續居留滿6個月當天開始投保,在臺出生新生嬰兒則是出生日當天開始投保;另,循國家發展委員會《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來臺者,受聘僱之從事專業工作外國專業人才、特定或高級專業人才、取得就業金卡者等,其本人與配偶、子女則不受居留滿6個月限制,來臺即可納保。

雇主、學校、相關單位攜手合作 外籍人士納保率高
健保署統計,外籍人士納保率高,盧麗玉解釋,由於外籍人士參加健保的途徑,主要循「團體保險」,受僱者於受僱單位投保、企業負責人於該企業投保、外籍學生則由就讀學校辦理,無工作的眷屬則依附配偶或直系血親,由機構與本國投保民眾資料一併處理。盧麗玉強調,幫外籍勞工投保健保是服務單位與雇主的義務,《健保法》規定外籍勞工符合投保條件的3日內,就需辦理投保,若違反規定,投保單位將面臨追繳保險費與應繳納保費的2至4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