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健康平權
推動原住民族健康法
文字撰寫|賴品瑀
受訪對象|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 蔡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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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健康平權,衛福部攜手朝野黨團、公私團體,經多年共同努力,於今(2023)年5月26日由立法院完成《原住民族健康法》三讀,並於6月21日公布施行。此舉不僅是我國落實原住民族的健康權、改善醫療照護不均等的重大里程碑,更是在尊重原住民族主體的前提下,強化原住民族健康照護體系。
 
衛福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司長蔡淑鳳回顧,為守護爭取原住民的健康正義,衛福部於2017年啟動立法程序,歷經研擬與討論,最後進入立法院審查時,有政院版與8個立委版本一同討論,可見受重視程度。

本次推動立法不僅期望提升原住民族健康平均餘命、縮短醫療照護落差,更要同時兼顧原住民族意願及自主發展。《原住民族健康法》全文共計16條,將原住民族健康權的實踐從「計畫層次」提升為「法律位階」,其中六大亮點包括明定召開原住民族委員佔二分之一以上的「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來參與政策制定,並為了能充分實踐而指定專責單位擔任平台;建置「原住民族健康資料庫」並定期調查與研究原住民族健康狀況及需求,寬列預算辦理政策規劃、中長程計畫、醫事人力政策、健康調查與研究等,以及鼓勵大專校院融入原住民族健康事務「文化安全」課程,研究與推廣原住民族傳統醫療保健知識。
設「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 建立自主發展並尊重其意願之審議機制
如何讓原住民族在健康政策中保有主體性,是立法過程中最大挑戰,在反覆討論下設計「原住民族健康政策會」機制,未來有關原住民族健康政策、中長程計畫及醫事人力政策皆須經過健康政策會的諮詢、研議;有關調查研究計畫及執行方案則透過健康政策會審議來取得共識。健康政策會由衛福部部長擔任召集人,規定聘(派)原住民族代表、有關機關代表及原住民族健康照護專家學者,該等成員中原住民族身分者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並應兼顧族群比例。

蔡淑鳳指出,當中「審議」機制是展現原住民族主體性的亮點,健康政策會提供進行理性對話、討論和協商的平台,以得出共同可接受的意見與決定。《原住民族健康法》亦明定衛福部須設有專責單位,以統籌中央跨部會及地方的資源與量能,落實健康政策會的決策。故對於原住民族健康權之相關政策也因立法而從「計畫層次」提升為「法律位階」,將更具保障並有強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