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空間移動到生活選擇
過去安排障礙者入住機構,常常是因為在當下缺乏其他支持與選項,因而採取較容易妥善管理的方法。去機構化不只是從大型機構轉為小型收容,而是徹底改變生活方式與社會參與的機會,若只是將人員遷至規模較小、位置較分散的機構,但日常仍處於封閉、控制、無自主空間的狀態,則只是形式上的改變,實質依然是機構化。因此,談及「去機構化」時,討論的不僅是空間上的轉移,更應重視障礙者的生活主體性與選擇權。
即便現階段機構仍具備某些功能,卻不能忽視住民的生活自主權與參與權。在推動去機構化的過程中,可先從鼓勵機構在支持與服務面的轉型著手,與住民組織、家長會等展開對話,透過互動與參與,逐步實踐更具彈性與人性化的照顧方式。
目前,社會大眾仍將機構視為「比較安全」的選項,並非出於偏好,而是迫於現實的無奈。在喘息服務、個人支持與日間照顧等資源尚未完備的情況下,障礙者家庭的照顧者將承擔沉重責任。與會者普遍認為,若要真正推動去機構化,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是首要條件,唯有建立完善的居家支持與社區支持體系,家庭與障礙者才能擁有實質的選擇權與生活品質。
此外,許多障礙者即使居住在家中,表面上已經「去機構化」,但若缺乏外出、社會互動與資源連結,同樣也可能處於一種被隔絕、無選擇的「機構化生活」狀態。因此,真正的轉型應聚焦在破除封閉、控制與失去自主的生活樣態上,而不是單純把人從大型機構遷至小型空間。
還有與會者指出,若障礙者從教育階段即進入機構,將會削弱未來銜接社區生活的能力與信心。因此,若要真正實現去機構化理想,必須在障礙者生命歷程的每個階段積極介入,強化其社區生活訓練與支持網絡,特別是青少年與成年初期,有助建立障礙者的生活自信與能力。
真正的轉型應聚焦於尊嚴、生活權、教育與社會融合等人權基礎。這也需要社會教育的配套,讓公眾了解包容與多元生活的重要性。
最終,去機構化是一場全社會的價值轉變。它的核心不在於拆除機構,而是建立以人為本、重視尊嚴與多元選擇的生活模式。唯有從制度、資源到社會觀念全面轉型,並透過持續的社會教育與倡議,才能真正實現「讓每個人都有選擇,且過得有尊嚴」的共融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