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服務去機構化
凝聚各方共識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文字撰寫|陳文傑
話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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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逐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9條之內涵,發展適合臺灣社會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去機構化」策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簡稱社家署)從去(2024)年開始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展開了一系列的「社會溝通系列會議」,以身心障礙者為主體討論,讓不同對象有對話的機會,凝聚各界共識。
 
凝聚共識 加速轉型
在召開3次預備會議與一次說明會後,對於去機構化的政策方向也凝聚了初步共識,去機構化的關鍵並非關掉機構,因為無論是住在機構、或在其他定點服務場域,空間的轉換不會影響服務使用者的需求,而是更往具生活自主性的社區融合模式進行。

社家署與伊甸基金會後續更舉辦6場正式會議,包含2場今(2025)年1月舉辦的收攏會議。對於障礙者而言,他們期許到了「下一個世代」時,機構不會再是大家唯一的選擇。一旦障礙者沒有辦法進入機構、照顧責任落在家庭或照顧者身上時,恐會出現失衡狀態,因此透過CRPD要求政府承擔障礙者進入社區的責任;更大的願景是人都可以在社區內選擇自己要過的生活,又不會對照顧者帶來過度負擔。

最後一場收攏會議更分為7組進行報告與討論,包括機構入住資格、機構評鑑與照顧人力;機構內服務內容與品質;機構服務轉型及去機構化路徑方向;社區服務體系改善、創新與環境可及性;社區生活支持;資源分配管理、跨部會連結、統計研究與意識提升等。

實踐願景 打造多元支持體系
收攏場各組與會者的結論強調,推動去機構化,並不只是搬離建築物,而是整體社會觀念、制度與服務模式的轉型,現階段的去機構化挑戰在於如何跨越機構與社區的二元思維,回到障礙者本身的生活需求出發,並且理解家庭與照顧者在轉型過程中的實際難處。

針對現行評鑑制度,也應檢討其是否真正支持障礙者的生活品質,並考慮設置中介單位,協助申訴、諮詢與跨機構學習交流。未來的社區居住模式設計,也應開放障礙者、家屬與第一線人員共同提案,鼓勵創新、多元的服務樣貌,讓障礙者逐步回到社區。

未來的發展上,不應只是透過制度設計與評鑑指標來評斷機構的退場與否,而應廣納使用者、家屬與現場工作者的聲音,形成一種具社會溝通性的決策平臺;同時也應嘗試跨部會合作與資源整合,例如長照與身心障礙服務的連結,甚至研議個人帳戶式資源管理機制,使服務更具彈性與個別化。

「去機構化」的根本精神是整體社會對CRPD精神的理解與實踐。社家署認為,需要持續在不同年齡層進行倡議教育,讓共融成為全民共識;同時設計銜接教育到成人階段的自立生活學程,讓障礙者得以平穩過渡,建立自我認同與生活能力,只有在尊重、參與、多元支持與社會教育四個基礎上,才能真正實踐有尊嚴的去機構化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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