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服務去機構化
凝聚各方共識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文字撰寫|陳文傑
話焦點
人氣(7)
為逐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9條之內涵,發展適合臺灣社會的身心障礙福利服務「去機構化」策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簡稱社家署)從去(2024)年開始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展開了一系列的「社會溝通系列會議」,以身心障礙者為主體討論,讓不同對象有對話的機會,凝聚各界共識。
 
早期為了方便管理與照顧且社區的服務尚未發展,部分的身心障礙者(特別是智能障礙者)多會進入機構進行集中式的生活照顧,但傳統的機構服務模式是一種制度化的生活樣貌,缺乏尊嚴與人性,容易使住民出現社會孤立、邊緣化的狀況,住民也難以對機構產生「家」的歸屬感,難擁有回到社區的適應能力與機會。

隨著人權意識抬頭,聯合國在2006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臺灣於2014年公布《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強調身心障礙者有機會在與其他人平等基礎上選擇居所,選擇於何處、與何人一起生活,應支持其於社區生活及融合社區,避免孤立或隔離於社區之外。而臺灣已辦理2次CRPD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均提及,應與身心障礙者、家庭、社區、支持服務提供者以及專業人員等群體密切合作制定「去機構化」策略,因此而辦理「社會溝通系列會議」。

「去機構化」趨勢抬頭 
首先,在去機構化溝通會議上各界都建議應需清楚定義什麼是「機構」。多數與會者都同意,「機構」不只是物理空間的概念,更是一種生活安排方式。即使名稱為「社區居住」,但如果其內部規範嚴格、缺乏自主選擇,仍逃離不了機構化模式。依據CRPD的終極理想,是停止投資在機構服務上,推動完全社區化,但這個過程必須循序漸進,非粗暴拆除。核心目的是尊重障礙者的主體性與生活選擇,建構一個可讓其在社區中有尊嚴地生活的支持體系。
社家署與伊甸基金會協力舉辦多場去機構化議題社會溝通會議,集結各方共識,期望為身心障礙者提供更好且更有尊嚴的選擇。
去機構化政策討論的第一個關鍵,就是「資源不足」,會議上有參與者提出,建立與維持機構所需的成本其實相當高,包含土地建設、修繕、聘用照顧人員及行政管理等,這些費用在公共討論中常被低估或忽略,未來評估整體社會成本應予納入。以社家署的年度預算支出,2024年投入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服務預算計33億餘元;投入於機構住宿式服務預算約27億餘元,可以看出投入社區式服務的預算是多於機構式服務的。

從空間移動到生活選擇
過去安排障礙者入住機構,常常是因為在當下缺乏其他支持與選項,因而採取較容易妥善管理的方法。去機構化不只是從大型機構轉為小型收容,而是徹底改變生活方式與社會參與的機會,若只是將人員遷至規模較小、位置較分散的機構,但日常仍處於封閉、控制、無自主空間的狀態,則只是形式上的改變,實質依然是機構化。因此,談及「去機構化」時,討論的不僅是空間上的轉移,更應重視障礙者的生活主體性與選擇權。

即便現階段機構仍具備某些功能,卻不能忽視住民的生活自主權與參與權。在推動去機構化的過程中,可先從鼓勵機構在支持與服務面的轉型著手,與住民組織、家長會等展開對話,透過互動與參與,逐步實踐更具彈性與人性化的照顧方式。

目前,社會大眾仍將機構視為「比較安全」的選項,並非出於偏好,而是迫於現實的無奈。在喘息服務、個人支持與日間照顧等資源尚未完備的情況下,障礙者家庭的照顧者將承擔沉重責任。與會者普遍認為,若要真正推動去機構化,減輕家庭照顧負擔是首要條件,唯有建立完善的居家支持與社區支持體系,家庭與障礙者才能擁有實質的選擇權與生活品質。

此外,許多障礙者即使居住在家中,表面上已經「去機構化」,但若缺乏外出、社會互動與資源連結,同樣也可能處於一種被隔絕、無選擇的「機構化生活」狀態。因此,真正的轉型應聚焦在破除封閉、控制與失去自主的生活樣態上,而不是單純把人從大型機構遷至小型空間。

還有與會者指出,若障礙者從教育階段即進入機構,將會削弱未來銜接社區生活的能力與信心。因此,若要真正實現去機構化理想,必須在障礙者生命歷程的每個階段積極介入,強化其社區生活訓練與支持網絡,特別是青少年與成年初期,有助建立障礙者的生活自信與能力。

真正的轉型應聚焦於尊嚴、生活權、教育與社會融合等人權基礎。這也需要社會教育的配套,讓公眾了解包容與多元生活的重要性。

最終,去機構化是一場全社會的價值轉變。它的核心不在於拆除機構,而是建立以人為本、重視尊嚴與多元選擇的生活模式。唯有從制度、資源到社會觀念全面轉型,並透過持續的社會教育與倡議,才能真正實現「讓每個人都有選擇,且過得有尊嚴」的共融社會。

凝聚共識 加速轉型
在召開3次預備會議與一次說明會後,對於去機構化的政策方向也凝聚了初步共識,去機構化的關鍵並非關掉機構,因為無論是住在機構、或在其他定點服務場域,空間的轉換不會影響服務使用者的需求,而是更往具生活自主性的社區融合模式進行。

社家署與伊甸基金會後續更舉辦6場正式會議,包含2場今(2025)年1月舉辦的收攏會議。對於障礙者而言,他們期許到了「下一個世代」時,機構不會再是大家唯一的選擇。一旦障礙者沒有辦法進入機構、照顧責任落在家庭或照顧者身上時,恐會出現失衡狀態,因此透過CRPD要求政府承擔障礙者進入社區的責任;更大的願景是人都可以在社區內選擇自己要過的生活,又不會對照顧者帶來過度負擔。

最後一場收攏會議更分為7組進行報告與討論,包括機構入住資格、機構評鑑與照顧人力;機構內服務內容與品質;機構服務轉型及去機構化路徑方向;社區服務體系改善、創新與環境可及性;社區生活支持;資源分配管理、跨部會連結、統計研究與意識提升等。

實踐願景 打造多元支持體系
收攏場各組與會者的結論強調,推動去機構化,並不只是搬離建築物,而是整體社會觀念、制度與服務模式的轉型,現階段的去機構化挑戰在於如何跨越機構與社區的二元思維,回到障礙者本身的生活需求出發,並且理解家庭與照顧者在轉型過程中的實際難處。

針對現行評鑑制度,也應檢討其是否真正支持障礙者的生活品質,並考慮設置中介單位,協助申訴、諮詢與跨機構學習交流。未來的社區居住模式設計,也應開放障礙者、家屬與第一線人員共同提案,鼓勵創新、多元的服務樣貌,讓障礙者逐步回到社區。

未來的發展上,不應只是透過制度設計與評鑑指標來評斷機構的退場與否,而應廣納使用者、家屬與現場工作者的聲音,形成一種具社會溝通性的決策平臺;同時也應嘗試跨部會合作與資源整合,例如長照與身心障礙服務的連結,甚至研議個人帳戶式資源管理機制,使服務更具彈性與個別化。

「去機構化」的根本精神是整體社會對CRPD精神的理解與實踐。社家署認為,需要持續在不同年齡層進行倡議教育,讓共融成為全民共識;同時設計銜接教育到成人階段的自立生活學程,讓障礙者得以平穩過渡,建立自我認同與生活能力,只有在尊重、參與、多元支持與社會教育四個基礎上,才能真正實踐有尊嚴的去機構化願景。

了解更多
去機構化議題社會溝通系列會議影片
衛生福利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地址:115204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電話:
886-2-8590-6666
Copyright2024 衛生福利部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