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轉視角、看見多元
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在臺灣的推動
文字撰寫、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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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議題看似很遙遠,但在你我的生命歷程中,總有幾個時間點,可能因為遺傳、意外、疾病或老化而進入障礙者的身分。過去,障礙者常被視為福利依賴者,享用國家資源卻缺乏對等的貢獻。然而,隨著「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為「誰是障礙者」帶來一種新的視角,障礙者便從「需要被救濟的人」回到「權利的主體」。
 
CRPD雖然透過條文清楚明示政府的責任與義務,但人權不是一蹴可幾,需要政府、民間及障礙者三方持續溝通與交流,才能確保所有的障礙者充分及平等享有人權。因此,邀請社會大眾一同關注障礙議題,並建立公開、透明化的臺灣模式審查機制,能讓國家在審查會議後更深刻且有建設性地檢討,進而將各地、各種聲音納入考量,做為改善及研擬身心障礙政策的重要參考方向。

從排除到欣賞 我們已經在人權的路上
CRPD帶來視角的改變,也提升整個社會對於障礙議題的重視。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成為障礙者,障礙者只是人類多樣性的一個樣貌,沒有人應該因為這些身體狀態而被剝奪為自己做決定及參與社會的權利。

如果你也認同社會本來就充滿多元樣貌的成員,當我們將目光移到社會中日常設施設備的設計,自然也會期待看見符合多元的設計。例如:記者會上的字幕,看似為聽覺障礙者的專屬服務,但或許對於正在學習中文的人(如外籍移工、新住民等)也能受益;騎樓間的無障礙坡道,看似為輪椅者所設立的,但其實攜帶大型行李的旅人也能享受它帶來的便利;資訊的易讀版本看似呼應於心智障礙者的需求,但其實新住民也能透過易讀版本瞭解社會中發生的大小事。當社會不再將障礙者的需求視為是特殊的,種種的服務也都只是為了支持社會上不同的個體參與社會,或是為自己做決定,我們因而有更多機會去體認到環境障礙被消除後,對每個人帶來的美好。你、我都是社會中的一份子,我們應該持續意識人權需要共同努力才能保障「現在擁有障礙者角色的人」及「未來將成為障礙者的人」,都能繼續行使自己原本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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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委員會
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臺灣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