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加重打擊性影像犯罪
文字撰寫|賴品瑀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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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2024)年4月不法論壇販賣兒少性影像事件曝光,後續更查獲數百人涉及其中,使社會大眾更加關注數位時代下性影像犯罪猖獗的問題,同年7月立法院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正草案,並於8月7日經總統公布施行,加重對重製、持有和付費觀看兒少性影像的懲罰,以強化對性影像犯罪產業與行為的打擊。
 
重製、持有和觀看兒少性影像 加重懲罰
在非法論壇中買賣交流兒少性影像者,皆屬同為對受害兒少造成不可抹滅傷害的「共犯」。為了有效阻斷兒少性剝削性影像產業的猖獗行為,不僅拍攝、分享、播放或販賣兒少性影像者須受罰,本次《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修法還新增對下載(重製)、付費觀看(支付對價觀覽)、購買而持有(支付對價而持有)兒少性影像犯罪行為者的罪刑。

2024年8月7日法案修正施行後,「無故重製兒少性影像」、「無正當理由支付對價持有兒少性影像者」者,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刑度提高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支付對價觀看兒少性影像者,則可能面臨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強防制 跨部會精進預防與保護措施
除了重罰犯罪行為,衛福部也在《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聯手相關部會,加強對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支持與保障,並提出綜合性措施,以建立更安全的環境,保護兒少免受性剝削威脅。例如,由警察機關建立「被害人性影像數位鑑識資料庫」進行後續犯罪偵查;對調查、偵查或審理兒少年性剝削案件的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檢察事務官、檢察官或法官等相關工作者,加強教育訓練以充實其辦案專業素養;增訂「行為人社區監督機制」,針對以強暴脅迫手段拍攝兒少性影像經判決有罪確定者,除刑罰外,也準用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機制,以身心治療輔導、觀護監督處遇與登記報到查訪等配套措施處理。

為提升學生對性剝削議題的認識和防範能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期皆應安排與執行兒少性剝削防制相關的教育課程和宣導活動至少2小時,同時加強各級學校、幼兒園教職員工及教保相關人員應對的教育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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