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讓你孤單
倡導關懷人是長照機構內的那道暖流
文字撰寫|林恆祐
受訪對象|社團法人台灣喜信家庭關懷協會外聘督導 沈金蘭
繪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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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那沒有家屬的老人怎麼辦呢?」的發問,帶領沈金蘭投身「倡導關懷人」服務志業,近十年參與、陪伴也協助獨自居住在福利機構、缺乏家庭支持系統的長者,不僅勇敢開口維護他們自身權益、保障這些長者的生活與照顧品質,更開啟了他們繼續參與社會的可能。
 
全球人口老化趨勢已成為各國重要的議題。依據我國內政部今(2024)年8月底統計,老年人口達441萬人,國家發展委員會更預估,臺灣的老年人口比例將在2025年超過20%,邁入超高齡社會。於此時刻,老人議題已不僅限於做好醫療照顧照護而已,如何維護老人基本人權是更加險峻的挑戰。如同《老人福利法》開宗明義在第一條提出「維護老人尊嚴與健康,延緩老人失能,安定老人生活,保障老人權益,增進老人福利。」將老人福利核心價值定位為強化老年人的權益保障,與自決能力。

做獨身老人後盾 鼓勵發聲爭取權益
「獨自住在長照機構沒有家屬照顧的老人怎麼辦呢?」社工出身的沈金蘭在2015年的進修過程中,基於實務工作所累積經驗,她向進修課程的講師、亞洲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兼任教授黃松林提問,於是被引領加入倡導關懷人培訓,不僅成為第一代種子,還積極參與試辦計畫,一同建構制度擴展。

機構內倡導關懷人起步於效法英國、美國與愛爾蘭,以支持老人為自己發聲、推動住民自決、維護老人權益,與改善生活與照護品質。臺灣的倡導關懷人機制同時有服務關懷的志工色彩,也有監督機構的力量,透過定期訪視機構裡的無扶養義務人或法定代理人、家庭(屬)支持薄弱和經縣市或機構評估有關懷需求的住民,鼓勵其發聲表達自己的需求與參與自己的生活決策、給予資訊管道以選擇可行的照顧、生活方式,也協助無法發聲的住民表達意見。

沈金蘭回憶,過去外界較難得知這類住民在機構內的狀況,僅「聽說」這類住民普遍會遭保護約束,供應食物也多以軟食為主,甚至每天都一樣,給人生活品質不佳的負面印象。但實際進到機構服務,除了關懷住民之外,也更了解機構在全天候的生活照顧之下遇到的狀況和困難,而沈金蘭與團隊找到了住民與機構皆能雙贏的共通點,正是「品質提升」,對經營者而言,要營利就需要好口碑,而好口碑正來自能給住民好的生活品質,這也是倡導關懷人最希望能與機構攜手合作,找到方法促成改善的地方,使得雙方除了監督與被監督之外,更多了互相合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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