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屬是在環境中無所不在的化學物質,農業使用的肥料、農藥等化學物質,部分成分含有重金屬,過度使用會殘留在農作物及自然環境中,此外,城市工業化及其他人類活動的污染,也會讓重金屬直接或間接流入水源,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
重金屬無所不在 易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
由食物引起的重金屬危害通常以慢性中毒為主,當重金屬經食物進入人體,會被吸收、利用並累積在體內,長期攝取過量重金屬會對人類器官與功能帶來損害。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曾針對影響全球健康狀況的化學物質進行過研究,並發表了十種需要各國政府公共衛生部門特別關注,容易引起危害的化學物質,其中重金屬占了四項,包括:砷(Arsenic)、
鎘(Cadmium)、鉛(Lead)、汞(Mercury)。這四種重金屬較容易從自然環境污染中進入食物鏈,且影響的食物種類廣泛,長期食用會對健康構成危害。
目前已知,「砷」濃度超標會導致噁心、嘔吐,血球減少、心血管與周邊血管病變;「鎘」的毒性會損害腎臟及骨頭;而長期接觸「鉛」、體內鉛含量超標時,除了影響神經系統運作外,對所有器官都有不好的影響;若「汞」超標會影響人體的神經、消化、免疫系統運作,可能對大腦、腎臟等器官帶來永久的傷害。
在衛福部發布的「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除了將上述四種重金屬列入規範外,同時也將「錫(Tin)」、「銅(Copper)」、「銻(Antimony)」三種重金屬列入食品中重金屬之衛生規範,強化稽查。
加嚴規範重金屬含量 7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5月8日發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後,衛福部將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污染物質等規定整合成一個標準,並與國際相關規範互相調和,今(2024)年又參酌國際管理現況及風險評估,於3月28日公告修正,針對特定嬰幼兒食品加嚴重金屬鉛之限量並增訂鎘之限量,對於禽畜內臟類產品,酌調加嚴鉛之限量規定。此外,堅果、油籽等食品類別為國人近年來常用食品,為加強管理,增訂該類別之重金屬鎘之限量,並於7月1日起,市面上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規定限量,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
重金屬鉛、鎘經攝取會在人體累積,長期接觸含鉛食物,可能導致鉛中毒,鉛在血液中的半衰期約一個月、骨頭甚至超過二十年,一旦血液中的鉛濃度過高,將引發慢性貧血、腎衰竭、心血管疾病、神經病變等,此外,由於幼童的吸收率高於成人,又正值器官發育期,若是攝取鉛濃度超標食品,傷害難以彌補。而鎘更屬於第一級致癌物質,長期鎘中毒,將增加攝護腺癌、肺癌、乳癌、鼻咽癌、胰臟癌和腎臟癌等鋒線,提高心血管疾病、粥狀動脈硬化症、冠狀動脈疾病、心肌梗塞、腦中風等風險。
為保護嬰幼兒,衛福部特別加嚴嬰幼兒食品在鉛的限量,並且增訂鎘之限量。粉狀的「嬰幼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和「特殊醫療用途嬰幼兒配方食品」中的鉛含量由原本規定的0.050 ppm,加嚴為0.020 ppm,而「嬰幼兒飲品」中的鉛含量由原本規定的0.030 ppm,下修為0.020 ppm。
同時新增鎘含量的限定,「粉狀幼兒配方食品」及「嬰幼兒飲品」的鎘含量,以0.020 ppm為限,「液狀幼兒配方使品」的鎘含量不得超過0.010 p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