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民眾食品安全
強化食品重金屬限量管制
文字撰寫|黃蒨茹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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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國人重視的議題,衛福部在今(2024)年7月1日實施新版「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對嬰幼兒食品、禽畜內臟、堅果、油籽類食品有更嚴格的重金屬含量標準限制。
 
重金屬是在環境中無所不在的化學物質,農業使用的肥料、農藥等化學物質,部分成分含有重金屬,過度使用會殘留在農作物及自然環境中,此外,城市工業化及其他人類活動的污染,也會讓重金屬直接或間接流入水源,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

重金屬無所不在 易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
由食物引起的重金屬危害通常以慢性中毒為主,當重金屬經食物進入人體,會被吸收、利用並累積在體內,長期攝取過量重金屬會對人類器官與功能帶來損害。

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曾針對影響全球健康狀況的化學物質進行過研究,並發表了十種需要各國政府公共衛生部門特別關注,容易引起危害的化學物質,其中重金屬占了四項,包括:砷(Arsenic)、
鎘(Cadmium)、鉛(Lead)、汞(Mercury)。這四種重金屬較容易從自然環境污染中進入食物鏈,且影響的食物種類廣泛,長期食用會對健康構成危害。

目前已知,「砷」濃度超標會導致噁心、嘔吐,血球減少、心血管與周邊血管病變;「鎘」的毒性會損害腎臟及骨頭;而長期接觸「鉛」、體內鉛含量超標時,除了影響神經系統運作外,對所有器官都有不好的影響;若「汞」超標會影響人體的神經、消化、免疫系統運作,可能對大腦、腎臟等器官帶來永久的傷害。

在衛福部發布的「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中,除了將上述四種重金屬列入規範外,同時也將「錫(Tin)」、「銅(Copper)」、「銻(Antimony)」三種重金屬列入食品中重金屬之衛生規範,強化稽查。

加嚴規範重金屬含量 7月1日起施行
自2018年5月8日發布「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後,衛福部將各項食品衛生標準中有關重金屬、真菌毒素及其他污染物質等規定整合成一個標準,並與國際相關規範互相調和,今(2024)年又參酌國際管理現況及風險評估,於3月28日公告修正,針對特定嬰幼兒食品加嚴重金屬鉛之限量並增訂鎘之限量,對於禽畜內臟類產品,酌調加嚴鉛之限量規定。此外,堅果、油籽等食品類別為國人近年來常用食品,為加強管理,增訂該類別之重金屬鎘之限量,並於7月1日起,市面上流通販售之產品,皆應符合規定限量,非以產品之製造日期認定。

重金屬鉛、鎘經攝取會在人體累積,長期接觸含鉛食物,可能導致鉛中毒,鉛在血液中的半衰期約一個月、骨頭甚至超過二十年,一旦血液中的鉛濃度過高,將引發慢性貧血、腎衰竭、心血管疾病、神經病變等,此外,由於幼童的吸收率高於成人,又正值器官發育期,若是攝取鉛濃度超標食品,傷害難以彌補。而鎘更屬於第一級致癌物質,長期鎘中毒,將增加攝護腺癌、肺癌、乳癌、鼻咽癌、胰臟癌和腎臟癌等鋒線,提高心血管疾病、粥狀動脈硬化症、冠狀動脈疾病、心肌梗塞、腦中風等風險。

為保護嬰幼兒,衛福部特別加嚴嬰幼兒食品在鉛的限量,並且增訂鎘之限量。粉狀的「嬰幼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配方輔助食品」和「特殊醫療用途嬰幼兒配方食品」中的鉛含量由原本規定的0.050 ppm,加嚴為0.020 ppm,而「嬰幼兒飲品」中的鉛含量由原本規定的0.030 ppm,下修為0.020 ppm。

同時新增鎘含量的限定,「粉狀幼兒配方食品」及「嬰幼兒飲品」的鎘含量,以0.020 ppm為限,「液狀幼兒配方使品」的鎘含量不得超過0.010 ppm。
禽畜內臟為優質蛋白質來源,也是營養素含量豐富的食物,不過環境中的重金屬可經由食物鏈累積至禽畜動物體內,特別是內臟,因此人類食用動物內臟會有累積重金屬的風險。考量國人平日飲食習慣,將牛、羊、豬、禽的可食性內臟含鉛限量每公斤0.5 ppm,調整為:牛、羊內臟0.2 ppm、豬內臟0.15 ppm、禽類內臟0.1 ppm。

至於堅果油籽類產品的含鎘量標準,原本僅規定黃豆及花生的含鎘限量0.2 ppm,然近年來國人喜愛以堅果、油籽類食品補充多元不飽和脂肪酸,為加強管理,為國人的食品安全與健康把關,增設堅果、油籽及黃豆類,並細分出7種不同項目,包括:黃豆及花生的含鎘限量維持原本的0.2 ppm,新增松子限量0.3 ppm,其他堅果類限量為0.2 ppm,油菜籽限量0.15 ppm,芥菜籽限量0.3 ppm,亞麻籽與葵花籽限量0.5 ppm,其他油籽(例如芝麻)限量為0.1 ppm。
此外,食品藥物管理署(簡稱食藥署)提醒,食品業者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善盡自主管理責任,如果查獲違反相關規定,產品應依違反該法第52條規定,沒入銷毀,業者則依該法第48條規定限期改正,屆時不改正者,處3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1919全國食安專線 單一服務入口守護食安
民以食為天,在食品安全議題日益受到重視的今日,食藥署提醒國人在選購生鮮食品時,應選擇有良好信譽的商家,以「看顏色、聞味道、挑外觀」來判斷新鮮程度,挑選顏色有自然光澤、形狀正常、無臭味,且商家環境乾淨,此外,也應留意保存溫度,冷藏低於7℃,若為已烹調或易腐敗的食品,建議保存在5℃以下,熱藏的溫度須高於60℃。

「有效日期內、包裝完整、標示清楚」是選購包裝食品的三大原則,除了注意包裝食品的完整性,是否曾被開封、外觀有無破損,確認是否於有效日期內,同時在選購時應仔細考量家庭冰箱的儲存量和家庭需要量,再決定採購數量,以維持食品的新鮮與品質。若對選購的食品安全有疑慮,可拍照後保留證物,儘速向衛生單位或業者反映。

為了讓國人對食安、消費的問題可以儘速獲得解答,行政院整合跨部會機關資源,設置「1919」全國食安專線,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撥打電話進線後,國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1至5選項連結至業務轄屬機關之服務窗口:1為食品檢舉、2為食品諮詢、3為消費問題、4為中小企業諮詢、5為生鮮農產諮詢,提供便捷的單一服務入口及檢舉、諮詢管道,透過即時、安心、便利的方式提供國人食品安全上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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