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性別尊重新紀元
打造「性騷擾零容忍」友善環境
文字撰寫|張茗喧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話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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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社會性騷擾事件頻傳,各界紛紛掀起「Me Too」運動。為杜絕性騷擾事件發生,衛福部修正《性騷擾防治法》,並經總統於今(2023)年8月16日公布施行,目標強化「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完備「友善」被害人的權益保障及服務,並建立專業「可信賴」的性騷擾防治制度,盼營造性別暴力零容忍的公眾意識。
 
公共場所多為性騷擾事件發生場域,身為場所的主人理應為防治性騷擾事件負起責任。本次修法也具體規範場所主人應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保護、協助被害人申訴並保全相關證據、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到場處理性騷擾事件,同時針對所轄公共場所安全進行檢討與改善,違反者最高恐可罰20萬元罰鍰,以強化公共場所性騷擾防治。

健全性騷擾防治組織 公私協力強化公眾意識
為提升各級政府防治效能,新法規定由中央政府設立諮詢會、地方政府設立審議會,並應遴聘派學者專家、民間團體等代表且女性代表不得少於總數1/2,以期符合性別主流化政策,加強申訴調查的可信賴性與妥適性。

配合《性騷擾防治法》修法,衛福部積極進行跨部會合作,除研修相關授權子法與配套措施,並強化「113保護專線」性騷擾諮詢功能、建立電子資料庫供教育主管機關查詢有無行為人進入教育領域、加強民眾宣導教育並充實預算與人力,透過公私協力及建立性別暴力零容忍的公眾意識,防治性騷擾事件再次發生。

性別暴力零容忍 勇於向性騷擾說不
性騷擾是一種對人身安全的傷害,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性騷擾;嚴重的性騷擾行為甚至有可能進一步演變成性侵害或強制猥褻,而「覺察」與「辨識」更是全民遏止性騷擾的第一步,從彼此互相尊重來做起,並藉由修訂健全的法令與機制來營造性別友善的環境,確保性騷擾防治得以落實。衛福部再次呼籲,民眾遇到性騷擾時,一定要勇於制止、勇敢申訴,讓政府相關權責機關及全民做後盾,共同杜絕性騷擾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