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分級醫療、善用健保資源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上路
文字撰寫|洪維珣
資料提供|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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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於今(2023)年7月1日正式上路,調整門診藥費及急診部分負擔費用,保障弱勢,原免除部分負擔對象不受影響,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至基層診所就醫,共同珍惜醫療資源。
 
藥品部分負擔依照醫院層級別調整
在藥品部分負擔方面,調高區域級以上醫院收取上限,也就是將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分別調高至最多300元,藥費100元以下者收取10元,至於基層診所(包含中西醫)及地區醫院則維持上限200元,藥費100元以下者,免收部分負擔,牙醫門診藥品則免收門診藥品部分負擔。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地區級以上醫院開立慢箋調劑第一次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第二次以後調劑維持不收取,基層診所(包含中西醫)則維持現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一律免收部分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