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癮是可以治療的
衛福部積極提升酒癮醫療量能!
文字撰寫|陳文傑
受訪對象|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主任 方俊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副署長(前心理健康司司長) 陳亮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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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酒癮防治工作已推動18年,近年更逐漸提升酒癮治療量能及增加酒癮治療補助預算,嘉惠更多民眾,全臺首家戒酒與酒癮防治中心去(2023)年成立後,大幅增加治療可近性,已服務逾1千人次、轉介近200人至醫療機構治療。酒癮是可以治療的,有酒精使用問題的朋友,應即早尋求專業協助。
 
「家屬先行,病人後動」 支援家屬成為治療的助力
根據酒防中心統計,來酒防中心求助的民眾中約有5至6成為飲酒者的親人,有1成多為社工、心理師或其他友人,也就是約有7成都不是飲酒者本人主動求助,可見「戒酒宣導」需要更多的推廣,普及到大眾之中。

儘管家屬經常有強烈的意願協助親人接受酒癮治療,但常常是「家屬有心、病人無意」,透過家屬轉介的酒癮者,僅有5成的留存率,但如果是若是酒癮者本身向酒防中心求助,則有近9成的比例會完成治療。因此酒防中心也會勸導家屬改變思維,等待好時機的來臨,避免太早行動會引起更大的反效果,造成酒癮者的逆反心理。舉例來說,今年上半年酒防中心就有舉辦家屬支持團體、下半年也會再開一場,讓家屬可以先得到相關知識,並學習如何促進酒癮者的戒酒動機,等酒癮者本身有意願接受治療時,轉到醫院治療就更容易完成療程、成功戒酒。

持續提升酒癮防治工作深度與廣度  減少問題性飲酒造成之個人與公共危害
我國酒癮防治工作已推動18年,最初是在2006年,先針對家暴加害人開辦酒癮治療費用補助;2014年有鑑於酒駕入監者眾多,因此引進酒癮醫療至監所,也將酒癮治療補助對象擴大至社區民眾,消弭健康不平等;2015年為強化網絡合作、促進個案早期治療,並強化醫療機構酒癮治療模式的發展,補助醫療機構辦理「建構問題飲酒及酒癮者醫療及社會復健服務模式計畫」,透過院內跨科別及與社政、監理、地檢等單位建立轉介機制,協助為酒癮困擾的民眾及早接受治療。計畫從一開始僅4家醫療機構參與,到目前全國已有18家醫療機構。根據2024年計畫成果顯示,67%的個案在治療過後,大量飲酒情況已顯著改善,且停酒後,個案憂鬱及焦慮等情緒困擾均獲得顯著的改善。

2019年衛福部配合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針對吊銷駕照的累犯酒駕者,於重新申請考領駕駛執照前,需完成酒駕防制教育訓練,且應至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完成酒癮評估治療,目前有108家醫療機構可提供酒癮評估治療服務。依據交通部統計,2020年至2024年6月,交通部針對1萬4,166人,開出酒駕酒癮治療轉介單,其中3,549人已完成酒癮治療,完成率約32%。根據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實務經驗顯示,酒駕初犯者中,有52.3%的人有酒精使用問題,34.4%的人有酒癮;重複酒駕者中,則有63.2%的人有酒癮問題,但如果持續接受酒癮治療超過4個月,在治療後1年內的酒駕再犯率是8.6%,治療不到4個月的話,再犯率就高達20.7%,顯示對酒癮酒駕者提供醫療的介入,可以改善酒駕慣犯的問題。

心健司表示,未來將持續擴大酒癮治療補助,提升國內酒癮治療服務量能與品質,嘉惠更多民眾,並將結合更多綜合醫院投入酒癮治療服務,發展跨醫療科別轉介與共同照護模式,讓酒癮者也能透過其他科別的轉介,即早獲得成癮治療;另外也將持續增加酒防中心服務量能,提供民眾更優質的酒癮衛教、更便利的篩檢及諮詢服務,使問題性飲酒及酒癮者皆能早期發現、早期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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