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成果全民共享 雙重補助負擔再減輕
為了確保經濟弱勢的被保險人也繳得起保費,政府依量能付費的原則,依不同身分別補助40%、55%、70%到100%的保費,有繳費困難的被保險人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社會局(處)申請提高保費補助。但最近幾年因COVID-19疫情,加上物價上漲,已對民眾造成不小的經濟負擔。衛福部為加強照顧國保被保險人,已爭取到疫後特別預算70億餘元,用以補助國保保險費,以減輕被保險人繳費負擔。今(2023)年4月份至12月份之保險費,國保被保險人只要在2025年10月31日前繳納該補助期間的保費,就能獲得自付保險費加碼補助50%。
一般身分被保險人每月自付保費將由1,186元減為593元;輕度身心障礙及所得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者,每月自付保費由889元減為444元;中低收入戶、中度身心障礙及所得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者,每月自付保費由593元減為296元。
2023年4月至12月之保險費繳款單於2023年5月、7月、9月、11月及明(2024)年1月底陸續寄發,被保險人只要在2025年10月31日以前繳納,都能享有自付保險費加碼補助50%,平均每月有278萬名國保被保險人受惠,每人最多可獲9個月保費補助、共約5,337元,期盼有效減輕民眾負擔,共享經濟成果。透過本項保險費補助措施,2023年4月份被保險人保險費收繳率,截至當期繳納期限(2023年6月底)為40.7%,至2023年11月8日已提升為44.48%,收繳率提升3.78%,補繳人數達11萬3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