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期照顧司(簡稱長照司)表示,這個計畫旨在讓單一家照據點提供長照、身心障礙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充分利用彼此的優勢和特色,共同為長照對象、身心障礙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支持服務,以提高服務效益,同時也能增強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
為應共融據點之推動,衛福部針對共融據點之家照專員強化多元服務對象專業知能,除需完成原有長照資源相關課程訓練外,亦需完成身心障礙者需求及資源認識、瞭解精神疾病等課程訓練,以完備服務對象相關服務資源之認識。
三類家庭照顧者 均屬共融計畫服務對象
長照與身障家照共融試辦計畫的服務對象,包括長照家庭照顧者、身障家庭照顧者以及精神病人之家庭照顧者。
長照家庭照顧者及其照顧對象,應為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至8級者或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除此之外,若家庭成員對使用長照服務或接受非親屬照顧感到排斥,且照顧者已確定面臨高度負擔,經專業人員評估需要轉介,亦可納入服務對象,透過為期6個月的密集服務,提高服務對象使用長照服務的意願,同時減輕照顧者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