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長期照顧司(簡稱長照司)表示,這個計畫旨在讓單一家照據點提供長照、身心障礙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充分利用彼此的優勢和特色,共同為長照對象、身心障礙者和精神病人的家庭照顧者提供支持服務,以提高服務效益,同時也能增強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
為應共融據點之推動,衛福部針對共融據點之家照專員強化多元服務對象專業知能,除需完成原有長照資源相關課程訓練外,亦需完成身心障礙者需求及資源認識、瞭解精神疾病等課程訓練,以完備服務對象相關服務資源之認識。
三類家庭照顧者 均屬共融計畫服務對象
長照與身障家照共融試辦計畫的服務對象,包括長照家庭照顧者、身障家庭照顧者以及精神病人之家庭照顧者。
長照家庭照顧者及其照顧對象,應為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2至8級者或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除此之外,若家庭成員對使用長照服務或接受非親屬照顧感到排斥,且照顧者已確定面臨高度負擔,經專業人員評估需要轉介,亦可納入服務對象,透過為期6個月的密集服務,提高服務對象使用長照服務的意願,同時減輕照顧者壓力。
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則指的是家中最主要照顧身心障礙者的配偶、直系親屬、姻親或共同居住的家人,且依需求評估結果建議使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51條家庭支持服務者。至於精神病人的家庭照顧者,則由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根據「社區精神病人收結案標準」,或者根據高負荷家庭照顧者初篩指標進行評估,若評估為高負荷的家庭照顧者,即可轉介至家照據點。
提供多元服務 建立照顧者支持網路
各據點的家照專員收到案件後應在14天內依22點照顧負荷量表執行開案評估,符合中、高負荷者即符合開案標準,應於7天內完成訪視,制定相應服務計畫。家照專員會根據「家庭照顧者中、高負荷程度或需求」給予相應的訪視頻率和支持。且每半年會重新進行家庭照顧者負荷評估,藉此適時調整服務內容以貼近家庭照顧者需求。另針對低負荷家庭照顧者,家照專員將提供諮詢或轉介其他支持性服務,如照顧技巧課程、支持團體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