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身心障礙者權益 建立輔具補助制度
自1999年開始,政府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現行名稱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訂定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相關規定,鑒於輔具項目日新月異及照護科技推陳出新,身心障礙者之輔具需求面向亦趨多元,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簡稱社家署)遂於2019年委託國立陽明大學執行「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制度檢討與分析」研究計畫,分析歷年輔具核銷資料與蒐集意見,而後社家署亦召開多場內部專家會議,並依輔具類別邀集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專家、團體、廠商及輔具中心等進行多場對外溝通研商會議,在所有參與人員之貢獻與努力之下,終於在去(2022)年10月20日修正發布「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並自今(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這是繼2012年後,再次對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進行全面檢討與修正。
補助項目、金額雙升級 保障更全面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項目,從172項次擴增為242項次,為輔具費用補助新制的重點之一。除了考量部分輔具產品規格不同而進行產品分級,如「高活動型輪椅」分為基礎型與進階型;另外,也因應輔具使用者的需求,新增多項輔具補助項目,如新增「義肢組件更換」補助項目。
輔具費用補助新制的另一個重點,則是調高部分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以及調整最低使用年限。在最高補助金額方面,特別參考歷年輔具補助核銷資料、蒐集市售產品金額以及臨床實務經驗專家共識,調高部分項目之最高補助金額,如「擺位系統-曲面適形輪椅背靠」,即是參考市售產品金額,將原本最高補助金額從6,000元調整為1萬3,000元;在最低使用年限的調整方面,同樣參考市售產品耐用特性、日常生活實際使用情況等因素進行調整,如「特製眼鏡(含特製隱形眼鏡)」考量部分輔具使用者視力變化情形快速,最低使用年限由4年調整為3年。
輔具樣式百百種 補充說明更清楚
輔具種類樣式繁多,輔具費用補助新制考量輔具產品使用之合理性,對於部分的補助項目訂有補充說明或特殊規定。
在補充說明方面,以「輪椅配件-後推式介護型動力套件」為例,在基準表其他規定中註明「本項補助不含手動輪椅」,表示該補助項目不包含輔具使用者乘坐的輪椅。
在特殊規定方面,部分補助項目是為了協助減輕居家照顧者負擔,如「移位輔具各項次」,則在基準表其他規定中註明「限居家使用者申請使用」;而部分輔具並不屬於個別化產品,如「傳真機」,在基準表其他規定中就訂有「以共同生活戶為補助單位」之特殊規定。
先申請、後購買 補助流程別忘記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須先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經評估與核定後,再進行購買與核銷。
需要注意的是申請前已購買之輔具是不能提出輔具費用補助申請,也無法獲得輔具費用補助的。另外,民眾若向身心障礙者輔具特約商購買輔具,僅需支付差額,核銷的部分則由該廠商逕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