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新法上路
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
文字撰寫|洪維珣
受訪對象|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署長 吳昭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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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新法今(2023)年3月22日起施行,為了因應電子煙、新類型菸草產品,這次修法重點包含禁止電子煙、嚴管加熱菸及其必要組合元件、提高禁止吸菸年齡至20歲、擴大室內外禁菸場所、加重相關罰則等,希望透過嚴管,來降低菸害對國人健康的影響與威脅。
 
香甜風味吸引好奇心 青少年吸菸率增3倍
吳昭軍指出,成人吸菸率上升的幅度不大,但已經發現使用率轉換到其他類型,特別是電子煙,在青少年中短短3年增加的幅度是2倍至3倍。健康署最新的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國中生、高中職生吸菸率分別由2008年7.8%與2007年14.8%降至2021年2.2%與7.2%,降幅分別超過7成與5成,但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使用率分別由2018年1.9%與3.4%上升至2021年3.9%與8.8%,合併計算青少年電子煙使用率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由2018年2.7%上升至2021年6.6%。

國際間陸續出現電子煙、加熱菸及添加各式口味誘人使用之產品,但同時也發生多起電子煙造成急性肺傷害或致死案例,吳昭軍認為,當時管制法源不夠周延,日益侵害民眾健康,以及電子煙氾濫明顯已對青少年形成嚴重的健康危機,皆亟需修法禁止與管理。

「所有菸品、類菸品均有害健康,必須加強管制!」吳昭軍表示,參考WHO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與專家學者、公益團體及民眾之意見,推動這次菸害防制法修法,經由行政院於2022年1月14日函請立法院審議,感謝朝野黨團支持,於2023年1月12日完成三讀,經總統令於2023年2月15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定自2023年3月22日起施行。

管控風險 新法啟動「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在這次修法中,將「類菸品」定義為指以菸品原料以外之物料,或以改變菸品原料物理性態之物料製成,得使人模仿菸品使用之尼古丁或非尼古丁之電子或非電子傳送組合物及其他相類產品。

吳昭軍強調,只要是合乎「菸品」定義的產品,也就是「指全部或部分以菸草或其他含有尼古丁之天然植物為原料,製成可供吸用、嚼用、含用、聞用」,不論其是否為新類型菸品或已上市者,只要有新發現健康風險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為指定菸品,就需要在一定期限內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

所有菸品皆有害健康 透過審查了解風險程度
「未來透過很嚴格的程序來審查。」吳昭軍解釋,傳統菸品主要是菸草燃燒,幾百年來外界很清楚知道這些風險,但新型加熱式菸品因為有不可知的風險,所以要進行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他強調,不是經過審查過程就比較健康,「所有菸品都不健康,只是透過審查了解風險程度」。

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辦理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應邀集公共衛生、衛生政策、毒理學及其他有關專家學者為之。衛福部依法於2023年5月成立審查會,並依審查會設置要點規定運作,審查會自5月起持續召開;9月中前已召開7場。

健康署表示,視業者申請及文件完備情形,依審查程序送交委員審查,審查會就業者提送文件資料逐一審查,審查程序嚴謹,秉持科學實證、專業及保護公眾健康之最高目標,公告訂定處理期限為6個月,必要時得予延長6個月。